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反對“四風”,堅決杜絕“節日腐敗”,進一步推進我校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就2017年清明節期間加強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和厲行勤儉節約工作,重申如下紀律和要求:
一、各級黨組織、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執行《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和師生員工牢固樹立廉潔自律意識和勤儉節約意識,自覺抵制各種歪風邪氣,防止“節日病”的發生。
二、嚴格遵守廉潔從政、厲行勤儉節約的有關規定,務實節儉文明過節,杜絕各種違紀違規行為:
1. 嚴禁違反有關規定使用公車、公款、公物參與私人祭掃活動;
2.嚴禁借祭掃之機收受服務對象的财物;
3.嚴禁在祭掃中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
4.嚴禁在祭掃中毀壞國有、集體和他人财物;
5.嚴禁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
6. 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借培訓中心奢侈浪費;
7. 嚴禁使用公款從事走親訪友、外出旅遊等非公務活動;
8. 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電子紅包;
9. 嚴禁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
10. 嚴禁公車私用;
11. 嚴禁将相關費用轉嫁給服務單位。
三、各級黨組織、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各項要求的貫徹落實。
四、學校将加大懲戒問責力度,凡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将嚴格依規依紀查處,在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同時,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黨委辦公室
校長辦公室
紀委辦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