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反對“四風”,堅決杜絕“節日腐敗”,進一步推進我校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按照中央和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就2018年“教師節”、“中秋節”、“國慶節”期間加強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工作,作出如下紀律規定和工作要求:
一、各級黨組織、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廉潔紀律教育。要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和師生員工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切實增強“四個自信”,進一步加強廉潔政策的學習、宣傳和解讀,增強黨員幹部和師生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意見,反對“四風”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結合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嚴格遵守教育部《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以及《陝西省财政廳等四部門關于貫徹落實中央規範工資津貼補貼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挺在前面,自覺抵制各種歪風邪氣,防止“節日病”的發生。
二、嚴明廉政紀律,遵守廉潔規定,務實節儉文明過節,杜絕各種違紀違規行為:
1.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或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财務。
2.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3.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或管理服務對象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4.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5.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6.嚴禁違規公款吃喝或安排宴請等活動;
7.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購物卡;
8.嚴禁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9.嚴禁公款旅遊或借其他名義變相遊玩、公款消費;
10.嚴禁使用公車或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車輛進行探親訪友等活動;
11.嚴禁違規參加同鄉會、校友會,出入私人會所,違規操辦婚慶事宜借機斂财。
12.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三、各級黨組織、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通過各種形式,向黨員幹部和教師早發信号、勤打招呼,明确要求、警示在前,擔當警示愛護監督黨員幹部的工作責任。
四、學校将加大懲戒問責力度,凡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将嚴格依規依紀嚴查快處,在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同時,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五、歡迎廣大師生監督舉報。舉報郵箱: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office@nwu.edu.cn;紀委辦公室jiancha@nwu,edu,cn;黨委教師工作部jsgz@nwu.edu.cn舉報電話:029-88308129。
黨委辦公室
校長辦公室
紀委辦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