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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陝西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意見
發布時間:2015-03-12     浏覽次數:   分享到:

中共陝西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意見

(陝發〔2014〕6号)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紮實推進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黨内監督條例(試行)》和《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等黨内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意見。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是黨中央站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對于确保全面深化改革順利推進,加快建設“三個陝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憂患意識、擔當意識,以高度的政治自覺落實主體責任,持之以恒抓作風,堅定不移反腐敗,以良好的黨風促全省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一、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總要求

   1.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深入貫徹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一系列決策部署,明确責任清單,完善體制機制,嚴格責任追究,确保各級黨委切實履行總攬協調、全面主抓、推動落實的主體責任,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争取得新成效,努力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目标任務。圍繞夯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明晰責任内容、劃清責任邊界,構建科學規範的責任體系;創新方式方法、強化制度支撐,構建運轉有效的工作機制;加強督查考評、嚴格責任追究,構建完整閉合的追責鍊條,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二、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重點任務

  各級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領導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履行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要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總體布局,統籌謀劃,主動作為,切實把黨委主體責任的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1.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各級黨委要帶頭營造良好從政環境,堅守正道、弘揚正氣,堅持原則、恪守規矩。班子成員要堅持以信念、人格、實幹立身,襟懷坦白、光明磊落,對上對下講真話、實話,嚴格按黨紀國法辦事,嫉惡如仇,對一切不正之風敢于亮劍,艱苦奮鬥、清正廉潔,正确行使權力,在各種誘惑面前經得起考驗。 

   2.選用好幹部。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樹立正确用人導向,按照好幹部“五條标準”,公平公正選拔培養使用幹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推行黨委全委會無記名票決重要領導幹部,全面落實省委加強幹部交流及管理辦法,着力構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堅決整治和嚴厲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警惕和防範熱衷于關系學、厚黑學、官場學,投機取巧、四處鑽營、八面玲珑,拉幫結派,吹吹拍拍、拉拉扯扯的人,決不能讓他們得力得勢。 

   3.堅決糾正損害群衆利益行為。加強糾風治亂,經常性了解和研判社情民意,下大力氣整治各種涉及民生的突出問題,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和吃拿卡要等群衆身邊的腐敗問題。鞏固和運用黨的群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毫不放松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嚴格執行中央紀委一系列禁令,持之以恒反對和糾正“四風”。 

   4.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和省委實施辦法。嚴格落實省委關于市縣黨政領導幹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見、新提拔領導幹部申報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财産等規定,從權利運行容易出問題的環節入手,切實把權利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紮實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 

   5.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法違紀問題。紮實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認真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保證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保證派駐紀檢機構集中精力履行監督職能。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支持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為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當好堅強後盾。 

   6.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做好表率。黨委班子成員要牢記使命、敢于擔責,認真抓好分工範圍内的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履行好抓班子、帶隊伍、做表率的政治責任。堅持從我做起,以下率上,要求别人做好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樹立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   

三、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責任清單

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是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範圍内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要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明确劃定責任,帶頭履行職責,确保“一崗雙責”要求落到實處。 

   (一)黨委主要負責人責任 

   1.履行領導責任。作為“第一責任人”,要積極推動本地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強化組織推動。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安排部署,堅持做到專題研究、分解任務,抓好督促落實。 

   3.加強教育監管,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加強對領導班子成員和下一級黨委主要負責人的教育和監督,督促領導班子成員、下級領導班子廉潔從政、履職盡責。 

   4.發揮表率作用。認真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管好親屬,管好身邊工作人員,不搞以權謀私,不搞特殊化,為廣大黨員幹部當好标杆、做好示範。 

   (二)領導班子成員責任 

   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切實抓好職責範圍内的黨風廉政建設,做到謀劃部署要職責、推動落實要盡責、除了問題要問責。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首先是政府黨組的書記,承擔着政府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要在落實主體責任上勇擔當、做表率,自覺把反腐倡廉建設融入政府工作各方面、各環節。紀委書記是黨内監督專門機關的一把手,要在落實主體責任上當好助手,在履行監督責任上主動作為,聚焦主業開展監督檢查,有效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落實。組織部長在協助黨委做好選人用人工作方面承擔着重要職責,要把選用幹部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起來,大力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其他班子成員也要牢記自己的黨内職務和身份,自覺把反腐倡廉作為分内之事,找準定位、實化措施,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每個班子成員都要履行好以下職責:

    1.落實分管職責。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範圍内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2.加強日常監管。對分管部門、分管領域黨員幹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部門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

     3.自覺接受監督。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堅持以身作則,管好自己、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組織和群衆監督。   

四、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要切實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責任分解和落實機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做到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工作層層到位。

    1.整合領導力量。按照統一精簡效能的原則,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與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合并,明确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工作部門,增強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2.完善協調機制。實行聯席會議制度,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牽頭,定期召開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及時協調解決本部門重大問題,加強督促檢查,确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強化反腐協調小組職能,推行工作例會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線索相互移送和案件通報、協助查辦、工作報告、責任追究等制度,推進反腐敗組織協調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3.強化工作指導。各級黨委要加強對下級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指導,及時掌握下級黨委書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定期聽取同級紀委工作彙報,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解決重大案件查辦中的具體問題。 

   (二)創新工作機制。各級黨委要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推行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和辦法,不斷豐富具有陝西特色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制度群”。 

     1.實行“簽字背書”制度。各級黨委要與責任對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主體責任人要對本地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任務分解、年中工作總結報告等進行審閱,提出意見并簽名,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責的依據。

     2.完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雙報告制度。認真落實省委關于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報告制度的意見,各級黨委每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報告上一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推行黨委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工作制度,明确報告程序、内容和形式,對不按規定報告、履職不到位的實施責任追究。

    3.完善黨政正職接受評議制度。嚴格執行各級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報告制度。認真落實省紀委關于市以下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幹部向紀委全委會述廉的實施辦法,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為述廉重要内容,接受紀委全委會評議和紀委委員質詢,及時反饋評議結果,提出整改要求。探索了解群衆對黨委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評價的方式方法,将評價結果作為幹部考核使用的依據。

    4.嚴格落實廉政談話和約談制度。黨政主要負責人與領導班子成員、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聯系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廉政談話。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群衆反映問題較多的黨委,由上一級紀委負責同志約談其主要負責人,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三)強化紀委監督責任。各級紀委要按照黨章和相關黨内法規要求,聚焦中心任務,明确職責定位,堅守責任擔當,加強執紀問責,切實發揮黨内監督專門機關應有作用。

    1.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和中央紀委決策部署,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向黨委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建議,協助黨委将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加強督促檢查,促進任務落實。進一步清理、修訂、完善黨風廉政建設相關法規制度,不斷健全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2.嚴格紀律監督。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内法規,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嚴肅查處違紀行為。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執行情況和省委重大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确保政令暢通。嚴明政治紀律,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嚴明組織紀律,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

    3.深化作風督查。加強對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作風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嚴肅查處“四風”問題,通報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震懾,确保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意見不折不扣落實。

    4.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加強執紀執法協調配合,完善腐敗案件及時發現、有效查處機制,提高辦案綜合效果。 

   (四)加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堅持把科學考核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手段,進一步加大考評力度,創新考評方法,健全考評機制,充分發揮考評的激勵導向作用。

    1.嚴格監督檢查。建立黨委主體責任工作台賬,全面反映各級黨委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每年由各級黨委常委帶隊,對下一級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進行檢查,及時通報檢查結果。

    2.改進巡視工作。加強對巡視工作的組織領導,擴大巡視範圍,加強巡視節奏,着力發現問題,注重成果運用,形成有力震懾。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巡視,切實提高巡視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3.完善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加大主體責任考核權重,完善指标量化體系,注重考核結果運用,确保考核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4.強化責任追究。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工作程序和保障機制。建立責任追究案件季度報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報曝光制度。加大責任倒查力度,積極探索推行責任追究制度。實行“一案雙查”,在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的同時,一并調查發案單位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到位的予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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